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焊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手持式全自动电焊机的机芯结构。
背景技术
电焊机是利用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和被焊材料,使被接触物相结合。其结构十分简单,就是一个大功率的变压器。电焊机一般按输出电源种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交流电源、一种是直流电。电焊机利用电感的原理,电感量在接通和断开时会产生巨大的电压变化,利用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压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来使它们达到原子结合的目的。
传统电焊机的机芯采用整块式的电路板,导致其体积较大,不适用于手持式的小型电焊机。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持式全自动电焊机的机芯结构,将传统的整块式电路板分为主电路板、控制电路板及调节电路板三部分,缩小电路板的体积,方便容置于机壳中,可适用于手持式的小型电焊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手持式全自动电焊机的机芯结构,包括机壳及安装于机壳内的焊接电路机构与风扇;焊接电路机构包括主电路板、控制电路板及调节电路板;主电路板上至少包括变压器、IGBT模块、整流器及散热器;散热器连接于主电路板上,整流器及IGBT模块分别连接于每个散热器上;控制电路板连接于散热器的顶部,且控制电路板与散热器之间设置有隔离柱;调节电路板上连接于控制电路板的一端,且调节电路板上设有数个操作按钮。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方案是,机壳的前后两端均开口并分别连接有前面板与后面板,前面板、机座部左右两侧及后侧均设有散热孔,调节电路板上的操作按钮露出于后面板。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方案是,散热器共有三个,整流器及两个IGBT模块分别连接于散热器上。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方案是,操作按钮包括电源开关、功能选择按键、电流调节旋钮及电压调节旋钮。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方案是,风扇连接于焊接电路机构后侧的机壳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全自动电焊机的机芯结构,将传统的整块式电路板分为主电路板、控制电路板及调节电路板三部分,缩小电路板的体积,方便容置于机壳中,可适用于手持式的小型电焊机。
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全自动电焊机的机芯结构,控制电路板与IGBT模块、整流器之间设置有隔离柱,防止IGBT模块、整流器上的热量传导至控制电路板上。
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全自动电焊机的机芯结构,前面板、机座部左右两侧及后侧均设有散热孔,通风较好,保证了焊接电路机构的散热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焊接电路机构与风扇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焊接电路机构与风扇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壳、101-前面板、102-后面板、103-散热孔、2-焊接电路机构、201-主电路板、202-控制电路板、203-调节电路板、204-变压器、205-IGBT模块、206-整流器、207-散热器、208-隔离柱、209-电源开关、210-功能选择按键、211-电流调节旋钮、212-电压调节旋钮、3-风扇。
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如图1~4所示,一种手持式全自动电焊机的机芯结构,包括机壳1及安装于机壳1内的焊接电路机构2与风扇3;焊接电路机构2包括主电路板201、控制电路板202及调节电路板203;主电路板201上至少包括变压器204、IGBT模块205、整流器206及散热器207;散热器207连接于主电路板201上,整流器206及IGBT模块205分别连接于每个散热器207上;控制电路板202连接于散热器207的顶部,且控制电路板202与散热器207之间设置有隔离柱208;调节电路板203上连接于控制电路板202的一端,且调节电路板203上设有数个操作按钮;机壳1的前后两端均开口并分别连接有前面板101与后面板102,前面板101、机座部左右两侧及后侧均设有散热孔103,调节电路板203上的操作按钮露出于后面板102;散热器207共有三个,整流器206及两个IGBT模块205分别连接于散热器207上;操作按钮包括电源开关209、功能选择按键210、电流调节旋钮211及电压调节旋钮212;风扇3连接于焊接电路机构2后侧的机壳1内。
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全自动电焊机的机芯结构,将传统的整块式电路板分为主电路板201、控制电路板202及调节电路板203三部分,缩小电路板的体积,方便容置于机壳1中,可适用于手持式的小型电焊机;控制电路板202与IGBT模块205、整流器206之间设置有隔离柱208,防止IGBT模块205、整流器206上的热量传导至控制电路板202上;此外,前面板101、机座部左右两侧及后侧均设有散热孔103,通风较好,保证了焊接电路机构2的散热效果。
上述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换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